同居关系协议解除是否需要公证?

绍兴刑事律师 2025-05-25
同居关系协议解除是否需要公证?根据我国法律规定,同居关系中的财产处分或者债务承担等事宜,当事人可以通过订立书面协议来明确约定。对于这种协议的解除,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经过公证程序,但如果双方希望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,可以选择将协议交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,以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。不过,即使未经公证,只要双方真实意思表示,并且符合法律规定,解除协议也是可以成立的。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第七十条,当事人可以通过合法方式设立用益物权和其他房地产权利。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,数据消息在电磁形式上具备可检索性和可复制性,不受电子形式的限制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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